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学校(托幼机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8月29日,莒南县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在莒南县第一中学北校区学术报告厅召开,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景超,莒南县教体局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赵虎,莒南县卫健局学校卫生监督科科长鲁守强;莒南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全体成员,各市场监管所业务骨干,全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景超就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管理规范。加强全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分类统计、动态管理;推动集中用餐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管理明显规范,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改善环境卫生,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逐步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不断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依法依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三是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发现机制,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发挥“食堂吹哨 人”监督作用,鼓励消费者和学生家长“随手拍”。对检查发现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速从严从重处罚,对主要负责人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结案后一律依法依规公开曝光。县教体局和县卫健局有关领导同时强调,各学校(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切实把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食品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 餐饮环节是食品安全问题易发高发环节,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协调联动,严格监管执法,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抓好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3-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