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蔬菜制品,酒类,蜂产品,方便食品,饼干,粮食加工品7大类食品434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蔬菜制品,酒类,蜂产品,方便食品,饼干6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用兽药、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陕西阿姑天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1批次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陕西阿姑天然饮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延安优佳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康市汉滨区春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李春晖+图案牌水晶糖蒜(酱腌菜),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安康市汉滨区春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标称西安市临潼区徐杨醪糟厂生产的號洲牌保健醪糟,1批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岐山县旋力超市文景店销售的标称宝鸡市众森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秦乐园牌土蜂蜜,1批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铜川关中味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旗娃牌旗娃擀面皮(陕西风味凉皮),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山阳众合淘鲜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丹迪食品有限公司礼泉生产基地生产的丹迪+字母图形牌早餐饼干(原味),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西安丹迪食品有限公司礼泉生产基地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
日期:202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