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转移支付任务中,检出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海北州刚察县成英蔬菜店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经检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海北州刚察县禄兴蔬菜店销售的豇豆,经检验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海西州德令哈市乐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经检验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海南州共和县百佳市场老三蔬菜副食配送中心销售的葱,经检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五)海南州共和县百佳市场老三蔬菜副食配送中心销售的黄瓜,经检验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六)海东市平安区奕轩儿超市销售的大葱,经检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七)海东市平安区老赵蔬菜配送部销售的姜,经检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2.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
日期:202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