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衡水市已进入汛期,加之气候炎热,温度高、湿度大,食品容易变质或受到污染,为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全市食品销售者和广大消费者发出提示。
食品销售者
01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全面检查经营场所通风、防潮、防淋雨、防积水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清理受积水污染的食品,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严禁浸水受污染食品继续销售。
02
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严防汛期非正常死亡畜禽肉流入市场;不得采购销售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和被积水浸泡过、包装破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严防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腐败霉变等状况;不得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
03
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销售者要强化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备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清洁、校准、维护,确保持续有效运行;建立并执行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鼓励在销售场所使用非敞开式冷藏冷冻设施设备。
04
全面开展自查
食品销售者需定期对食品贮存、售卖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特别是要确保贮存场所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腐、防尘等设施设备,并持续有效运行,确保能够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温度、湿度等条件要求;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空气清新无异味。
05
及时清理库存商品
食品销售者需定期自查库存商品,及时清理过期和腐败变质食品,杜绝使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食品和食品原料要离地、离墙存储,避免受潮浸水变质;不得将食品挤压存放,不得将食品摆放在户外、窗台等位置,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暴晒。
06
依法规范经营行为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不捐赠或免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应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消费者
01
合理选购
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食品,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不随意购买或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避免食物中毒。
02
合理存放
食物避免放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存放时应加盖,做到防尘、防蝇、防虫、防鼠;避免一次性采购太多的食品,储存食品时应注意避免温度、湿度过高导致细菌滋生、食物腐烂;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应尽快放入冰箱分类保存;已开封的包装食品,食用不完的应及时冷藏,不宜久存;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情况的,必须废弃,不得食用。
03
及时举报
当购买到变质食品时,要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第一时间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积极反映所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市场环境,共同维护汛期食品安全。
日期:202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