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部分食品中稻瘟灵等农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具体限量见下表;
制订食品添加剂植酸钙的规格标准,并规定使用范围和用量要求(仅允许在葡萄酒中添加,最大用量0.08g/L);
食品添加剂硫酸铜的使用范围新增葡萄酒,最大用量10mg/L。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稻瘟灵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变化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生效。
农药名称 | 食品名称 | 修订的最大残留限量mg/kg | 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mg/kg |
稻瘟灵 | 大米(含糙米) | 7 | 10 |
二脒那秦 | 乳 | 0.2 | 0.15 |
苯哒嗪 | 牛、猪以及其他陆生哺乳动物的肉、脂肪、肝脏、肾脏、乳 | 0.01 | / |
溴谷隆 | 扁豆、黑豆、芸豆等小豆类 | 0.01 | / |
日期:202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