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宏村市场监管所对辖区所有含肉类销售经营项目的超市、具备长期入库备存能力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以农贸市场为开办组织主体的肉类摊档、铺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库存状况。
结合“冻库”经营场所许可材料中所包含的“位址承诺”,确定经营区间冻库及兼具常态冷藏冷贮功能的“保鲜库”实际位置;对所贮肉类进行性状目测、屠宰界定、肉品溯源、标签确认、“僵尸肉”清理盘查,现场询问检查冷冻仪器的物理指标、使用情况、维修记录,杜绝因反复解冻造成的肉类、肉制品变质情形;执法人员要求部分直接出库具案销售的肉类销售点禁止使用“生鲜灯”等有违诚信、涉及欺诈的恶劣手段掩盖瑕疵、提高销量。
清晰掌握各类供餐单位“仓库”食品安全状况,指导帮扶其对必要储藏空间的类别设定进行精细区分、合理改良,责令各被检查单位及时改正常态操作流程与许可档案显示信息之间存在的风险性落差、及时勾销相关场所硬件“不合理缺项”。严禁“未经备案、审批擅自更改库房位置、取消库房建置”;执法人员现场改正被检查单位库房混同于粗加工场所、供餐场所、液化气使用设施设备暂存场所的错误做法,重点对食品库房存在的火腿、腊肉等腌渍品进行可食用性辨别辨识,要求责任人落实通风解潮、防鼠防尘的“有效防止”义务,禁止使用添加亚硝酸盐对肉类制品进行制售保存。
日期:2023-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