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城市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先,结合实际构建党委巡查、纪检抽查,专班督查、日常检查、各地自查等五项监督机制,分层分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目前,该市食品主体包保率,督导工作完成率达100%。
1
突出政治责任,强化党委巡查。
市委聚焦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五年巡察工作规划;响水、滨海、盐都等县(区)党委将食品安全列为巡察内容,加大政治监督力度,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地见效。
2
突出履职尽责,强化纪检抽查。
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前移监督关口,组织人员到基层、进车间、看现场,实地检查调研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展,现场反馈监督检查情况,推动派驻监督工作具体化。
3
突出重点任务,强化专班督查。
市食安办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专班定期组织督查组对A级主体家家到、个个查,对BCD级主体随机抽、深入查,重点检查包保干部督导履职、问题闭环整改、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推动督导工作走深走实。
4
突出关键点位,强化日常检查。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建制度、配人员、明职责、强机制、建档案、抓考核等举措,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和指导食品企业明确“三类人”职责、明了“三件事”内容、明晰“三本账”要求,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5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各地自查。
县、镇食安办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基层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推动问题闭环整改,以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创新监管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供稿:食品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
日期:2023-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