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查食品、产品质量、商标专利、特种设备、价格收费等民生领域17类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现公布2023年全市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大厂回族自治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到检验报告,大厂回族自治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鸭(商标:飘飘食品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500 克/袋、生产日期:2023-02-13)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进行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罚没累计5.0784万元。
案例二:廊坊市安次区某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到检验报告,廊坊市安次区某食品厂生产的甘草杏(生产日期:2023年3月9日)经山东省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罚没累计5.015万元。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日期:202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