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自2013年4月起,玉环县逐步将黑名单制度推行到食品安全各个环节,多措并举监管该县食品安全。
一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2013年4月,该县出台《玉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发布。全年共将6家单位列入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并于各大信息平台予以公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流通领域红黑榜制度。2013年12月,该县出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并对2013年流通环节依法立案查处的除非主观故意外23家单位的食品经营者予以通报,有力惩戒了食品经营单位失信行为,促进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
三是推行县级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2014年4月,该县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出台《玉环县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5月至6月,4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获刑,县食安办依据实施办法分批予以公布。
下阶段,玉环县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重点监管力度,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日期:2014-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