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不断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开展“线上”系统培训+“线下”多措并举服务的一体化方式,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地产食品质量安全。
1
开展“线上”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落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线上方式进行全方位讲解,全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和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1285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会上,一方面讲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知识,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如何配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如何落实;另一方面就企业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做了重点强调,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培训中,还在线上进行答疑和交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知识支撑,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本领。
2
实施“线下”多措并举服务
在日常监管中,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甘井子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开展现场“手把手”教学式督导检查,严查制度落实“表面化、形式化”等倾向性问题,先后开展场景式业务培训5期。组织召开了大连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场推进会,以会代训,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抓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落地落细。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2家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以整改促提升,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持续推动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为抓手,以“四让”愿景为引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质量安全底线,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