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4大类食品 800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7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5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标称怀化市洪江百年酱园有限公司生产的洪江甜酱,氨基酸态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湖南八零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卤碎碎鸭(酱卤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湖南唯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牛酸奶饮品,蛋白质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四)湖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华晨世纪店销售的,标称湖南旺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钱菇(干制食用菌),镉(以Cd 计)项目不符合Q/AXWL 0009S-202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食用菌干制品》质量要求。
(五)桃源县罗超英商行销售的,标称桃源县民生调味食品厂生产的手工朝天椒,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湖南省麻阳县福寿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省麻阳县福寿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麻阳红糖,干燥失重项目不符合NY/T 422-2021《绿色食品食用糖》质量要求。
(七)标称湖南创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逗豆鱼(猛辣味),镉(以Cd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标称湖南味了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农家柴火鱼(水产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桃江县新龙超市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虹豆)的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红薯粉皮的铝(以AI计)项目不符合NY/T 1039-2014《绿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质量要求。
(十)浏阳市愚公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醴陵市华瑞食品厂生产的兰花根(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长沙市开福区海绿水果店销售的小台农芒果,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娄底市娄星区鹏泰百货金和店销售的多宝鱼(海水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武冈市阳光连锁超市销售的老姜,噻虫嗪和噻虫胺
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武冈市阳光精品生活超市皇冠店销售的白豆角(虹豆),噻虫嗪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常德、益阳、怀化、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pdf
日期:202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