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精准发力,创新工作举措,强化示范引领,全力打造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桂林特色,高效建立起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机制,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
目前,桂林市2.74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以市、县、乡、村四级党政领导班子为主体的5300余名包保干部,均已分层分级建立台账。今年一季度,桂林市督导任务完成率、食品安全总监以及食品安全员的配备率均达到了100%,实现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压实、落地见效。
精心培育“两个责任”示范街,打造“示范引领”桂林样板
今年4月,为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样板,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市、区)在知名景点、大型商场内、餐饮集中地以及人流集中地精心培育、打造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示范街,按照“试点示范、规范提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及“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的指导原则,各辖区高起点、高标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打造示范亮点,突出示范引领。
在示范街,各经营主体既要证照公示,还要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等,做到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公示牌的悬挂率达到100%,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切实做到责任体系完善、操作记录规范、自查考核常态化,全面提升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目前,桂林市按照生产、经营、餐饮、特殊食品等不同业态,共规范打造了17个“两个责任”示范街,涵盖经营户约400户,形成了企业主体、三方监督、属地督导、常态监管、消费透明的多元化治理格局。这些示范街发挥起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为桂林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覆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党旗领航+食品包保”深度融合,探索包保落实新思路
在日常工作中,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还深度融合党建工作与食品包保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该局有包联社区的党组织协助各社区包保干部开展“食品包保”护安全活动,以高质量党建赋能食品安全,实现党建引领与“食品包保”和“两个责任”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各包联社区党组织主动将“协助社区开展食品安全包保”列为年度党组织共建活动清单,每季度派出党员志愿者协助社区包保干部共同检查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于检查出的食品安全等问题,党员志愿者第一时间向食品经营者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立即整改完毕。
创新“双监督双包保”模式,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创新“双轨并行”协同监督模式
在学校实行食品安全双总监制,分别由学校食品安全部门负责人和餐饮运营公司负责人共同担任。同时,学校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餐饮运营公司按需要设置相应的食品安全员。餐饮运营公司的食品安全员与学校专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分别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双轨迹排查。学校与餐饮运营公司对发现的问题各自形成“日管控、周排查”清单,在“月调度”会议中同时查摆问题,互为补充,互为监督,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创新“双轮驱动”上下联包模式
充分利用桂林高效云集的特点和优势,按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将食品安全监督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探索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新思路。由学校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学生监督组,侧重从餐饮操作关键环节以及校园网反映的食品相关问题等方面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学生监督组将监督情况形成清单后交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处置。属地党政领导在督导学校时除查阅“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台账外,还要查阅学生监督问题反馈单,从而全方位了解包保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督促问题解决。
优化服务举措,强化“企业自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在督促辖区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强化“企业自治”的新路子,指导辖区企业在企业内部制定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惩罚措施》,企业对内部员工违反相关落实主体责任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违反情节的程度,企业食品安全员给予内部员工扣绩效积分0.5~5分的惩罚,并在每天的例会上进行通报。这一创新举措有效规范了企业食品从业人员的行为,完善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交叉检查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今年3月和5月,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从17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抽调了20多名分管食品业务的副局长和业务股长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赴各县(市、区)开展食品生产领域和食品餐饮、经营领域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交叉检查,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基层工作经验,全面摸排各地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症结难题,达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的目的。
在检查中,检查组对在104家企业中发现的149个问题,逐一向包保干部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反馈,问题均被及时认领,并抓紧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有效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的落实。
日期:2023-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