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9期通告,检出1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6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
抽检信息显示,这6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宁乡伟宸水果店销售的贵妃芒(芒果),噻虫胺和戊唑醇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溆浦万达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香葱,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星澜之悦分公司销售的,韭菜的镉(以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香蕉的噻虫嗪、吡虫啉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江县购得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沙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润和国际分公司销售的鲜活螂鱼,地西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飞虱等害虫的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香蕉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倍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的有机磷杀虫剂,对多种害虫有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豆类蔬菜中倍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地西泮为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临床上具有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地西泮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嗜睡、头昏、乏力和记忆力下降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淡水鱼中检出地西泮的原因,可能是为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保证其经运输后仍然鲜活而违规使用。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中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镉元素。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衡阳、岳阳、常德、益阳、怀化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部分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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