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负责人就解除波兰、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事宜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基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相关规则,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近日,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解除波兰、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禁令。
因波兰、比利时发生疯牛病疫情,2001年3月我国发布公告禁止两国牛肉输华。此后,两国出台疯牛病防控法律法规,建立饲料安全管理及疫病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实现相关产品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我方专家赴波兰、比利时对两国疯牛病防控体系进行了实地评估,认为两国疯牛病防控体系符合我国相关检疫和卫生要求。依据我国相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我方解除波兰、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输华禁令。
中方将敦请两国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方要求生产、加工、包装、贮存相关产品。在相关产品进境时,海关将依法依规严格实施检验检疫,确保中国消费者餐桌上的安全。
相关报道: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70号(关于解除波兰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71号(关于解除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日期:2023-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