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阳市餐饮行业酒类经营监督管理,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特对各餐饮店酒类经营作如下提示:
一、酒类商品属于食品。餐饮店采购酒类商品,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二、餐饮店不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类商品。
三、餐饮店经营者应当履行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保障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对餐饮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类商品、不履行酒类商品进货查验义务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五、餐饮店应当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酒类商品的监管执法工作,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2023年6月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科
日期:2023-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