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部分修改单,主要内容如下:
1. 从屠宰畜产品的海外工厂进口畜产品者,通过注册为优秀进口企业,可不接受进口检查等,缓解营业负担。
2. 韩国食药部将消费者通过网上代购或直接购买的海外食品等使用的原料、成分中,有必要禁止进口到韩国国内的原料、成分等指定为禁止进口到国内的原料、成分并进行管理。
3. 拒绝韩国食药部为了防止进口食品等的危害进行的出入、检查与抽检,或违反《食品卫生法》、《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及《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召回命令的经营者等,韩国食药部可责令其取消注册或停止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