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罐头、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大类食品共23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12批次样品不合格。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黄岛区杨闪闪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平度市福客多百货销售超市销售的尖椒,噻虫胺、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青岛市崂山区真诚乐超市北村店销售的尖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胶州市里岔镇冠文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黄岛区赵焕池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崂山区华健嘉超市销售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胶州市惠佳源生活超市销售的豆角,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市北区惠选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昌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棍山药老浆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王保堂(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大哨头批发市场蔬菜3棚1号)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崂山区瑞鑫好尚客超市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青岛市李沧区夏琴琴包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胶州市百姓乐店水果蔬菜店销售的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生产经营者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日期:2023-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