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9类食品26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58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临海市顶库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黄岩佛岭酿造厂生产的液态复合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苍南县灵溪镇作森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温州麦特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美思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绍兴上虞卤鼎集熟食店销售的甜辣鸭架,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瑞安市雅儒菜市场苏忠相摊位销售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温州市瓯海郭溪中心农贸市场刘祥志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温州市瓯海郭溪国茸副食品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四)宁海县跃龙综合市场内个体工商户赵亚琴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舟山市普陀区任萍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舟山市新城富华食品厂生产的花生糖,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温州、绍兴、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温州、绍兴、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607.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30607.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日期: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