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湖南娄底市第一季度市级监督抽检有关要求,2023年2月23日,本局对新化县梅苑北路三菜一汤餐馆自制的“饭碗(复用餐饮具)”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经抽样检验,上述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基本情况
食品相关产品名称:饭碗(复用餐饮具)
被抽样日期:2023-02-23
被抽样单位:新化县梅苑北路三菜一汤餐馆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娄底市新化县上渡街道梅苑北路东侧1栋101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3月28日,本局在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出具的《检验报告》(No:FS23020605022)后,到新化县梅苑北路三菜一汤餐馆送达了“饭碗(复用餐饮具)”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和《检验报告》,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相关产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23日自制的“饭碗(复用餐饮具)”由于清洗消毒不合格,导致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当事人表示将按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处罚,本局于2023年3月28日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新化县梅苑北路三菜一汤餐馆在收到经检验不合格“饭碗(复用餐饮具)”的《检验报告》后,排查出是“由于清洗不规范,消毒不到位”导致抽检不合格,对此做出如下整改:
1.组织所属员工全面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大家对食品安全意识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
2.严格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餐(饮)具以及食品的安全。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日期:202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