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领域市场监管执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自4月起至年底深入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脂降压等物质专项监管行动,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脂降压物质,虚假宣称具有保健功能,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
重点排查两类对象
1.明示或暗示有“降糖”“降脂”“降压”等疾病预防、治疗及功能声称的普通食品生产经营者。
2.宣称“降糖”“降脂”“降压”等功能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
二、
重点打击三种行为
1.在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
2.在食品经营过程中销售含有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行为。
3.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有关降糖、降脂、降压等功能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三、
重点检查七项内容
1.是否采购、贮存和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是否生产经营无有效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3.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识是否真实、清晰、持久,是否有涂改、加贴等迹象。是否采购、贮存和使用无标签标识或者来源不明的物质。
4.是否按照产品配方进行生产,是否采购、贮存和使用产品配方规定的原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质。
5.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与注册备案内容一致。
6.是否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普通食品宣传适宜人群,宣称“降糖”“降脂”“降压”等功效;对保健食品宣称与注册备案内容不一致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等内容。
7.是否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无中文标签的进口保健食品的行为。
四、
开展专项监督抽检
对有委托生产,涉嫌疾病预防、治疗及声称保健功能或“降糖”“降脂”“降压”等类似宣传用语、有适宜人群或定量食用的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围绕声称“降糖”“降脂”“降压”等功效食品开展检测,重点检测是否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此次专项行动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处置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发现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一律不得使用,一律下架停止销售,一律实施召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群众如果发现可疑食品、宣传资料等,要妥善保存,并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日期:202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