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0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一份最终法规,禁止在动物食品或饲料中使用某些牛源性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1) 牛海绵状脑病(BSE)阳性的牛的完整畜体;(2) 30个月龄及以上的牛的牛脑和脊髓;(3) 30个月龄以上,未去除脑和脊髓,未检验未审查通过适于人类消费的牛的完整畜体;(4) 牛海绵状脑病(BSE)为阳性的牛的派生牛脂;(5) 源于本法规禁止的含不溶性杂质0.15%以上的其他材料的牛脂;及(6) 源于本法规禁止材料的机械分割牛肉。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加强现有的防止BSE的安全措施。
拟生效日期。2008年4月27日。
日期:2008-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