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四敢”导向,深化市场监管系统“三个年”活动,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与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现将5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布。食品领域案例1起,如下:
案例四:
略阳县某花酒厂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
生产黄酒从重处罚案
【案例简介】2022年6月,略阳县某花酒厂生产的3批次黄酒先后被汉中市和陇南市四个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项为山梨酸及其钾盐和甜蜜素检测项目。经略阳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当事人在加工生产黄酒过程中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和甜蜜素,且在第一次被抽检不合格立案处罚后,未积极采取召回、下架等整改措施减轻或消除危害,致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未能及时排除,连续多次被抽检不合格。略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考量有关证据和情节,最终认定当事人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和对主要负责人实施五年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从重处罚决定。
【案例评析】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中,增加了对多次违法、屡禁不止行为实施吊销证照从重处罚条款和对实施严重违法企业有关负责人和主管人员个人依法进行罚款、从业禁止等规定,体现从严监管的立法精神,略阳县市场监管局对略阳县某花酒厂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生产黄酒从重处罚,落实了最严格的监管和最严厉的处罚的要求,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最关心和最根本的利益。
日期: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