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大类食品692批次样品,检出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由宜宾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绿色生活财富广场店销售、标称高县宏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生产的“羊田粉条(淀粉制品)”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超标。
2.由广安市广安区天星桥超市销售、标称广安爱米特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9日生产的“柚子土柚麻饼(椒盐味)(糕点)”同时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超标。
3.由宜宾市翠屏区卢大四餐饮店于2023年3月16日加工销售的“馒头”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超范围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宜宾市和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pdf
附件2-合格-2023年7号信息公布.pdf
附件3-不合格-2023年7号信息公布.pdf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pdf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日期: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