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7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粤市监食特函〔2023〕376号)
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李瑞伟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加快化橘红药食同源申报工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们赞同李瑞伟等代表提出支持加快化橘红药食同源申报工作的建议。化橘红是岭南道地中药材,素有“南方人参”之称,是“中国四大南药”和“十大广药”之一,目前仅限于药用。化橘红于2006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于2013年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名录。加快化橘红药食同源申报工作,对推动化橘红产业发展壮大、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积极意义。我局目前已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配合做好药食同源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协调沟通。2023年3月上旬,我局和茂名市政府有关同志,赴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食品生产司报告我省化橘红药食同源申报工作的具体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并邀请总局实地调研指导。3月下旬,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同志率专家队伍到茂名化州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当地化橘红上下游产业情况,对当地政府出台《茂名市化橘红产业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做法予以肯定,为药食同源申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参与药食同源申报材料的研讨。我局派员参加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化橘红食用安全性评估研讨会,对《化橘红食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申请增补化橘红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材料汇编》等申报材料进行研讨交流,提出意见建议。目前茂名市已正式向国家卫生健康委递交化橘红药食同源申报事项的申请,后续将进入技术审评等环节。
二、积极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和产业促进工作
一是支持建设化橘红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建设化橘红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我局加强政策引导、业务指导、资金人才支持和跟踪管理,大力支持化橘红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确保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支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我局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支持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使用专用标志。目前,已有23家化橘红地理标志地理标志生产企业使用专用标志。2022年支持化州市政府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官方网站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三是强化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化州市按照我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用标志使用抽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对违规使用化橘红地理标志名称和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四是建立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化州市建设化橘红生态高效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建设产品检验室,健全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化橘红产品的抽检力度,加强质量管理。
五是开展产品综合展示交易。指导茂名市开展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推广活动,通过举办第三届化橘红封坛暨拍卖活动、举办化橘红高铁冠名首发仪式、组织企业参加商务部举办的“双品网购节”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一步扩大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六是建设创新发展平台。建设化橘红产业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指导茂名市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合作,引导加强化橘红产业相关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建设化橘红产业数字资源服务体系和智慧信息服务平台,研究推进产品溯源机制建设,打造数字农业平台。建设化橘红产业博览中心,推动化橘红产业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跟进化橘红药食同源申报事宜。高标准建设化橘红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全面推进地理标志保护,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产品流通和展示推广,促进化橘红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日期: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