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展了2023年总局抽检计划、2023年甘肃省重点流通、餐饮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检计划以及2023年甘肃省重点生产企业跟踪抽检计划,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冷冻饮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调味品、蜂产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进行安全监督抽检。共检出12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不合格、微生物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兰州、白银、天水、临夏、兰州新区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不合格
(一)甘肃泽晟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23-2-26),其中毒死蜱、二甲戊灵、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兰州新区田鲜蔬农副产品中心销售的小白菜(抽样日期:2023-2-26),其中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兰州新区田鲜蔬农副产品中心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23-2-26),其中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兰州新区鑫欣诚瓜果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豇豆(抽样日期:2023-2-25),其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不合格
(一)标称甘肃和泰央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腱(生产日期:2023-1-5),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临夏海比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纯粮麸子醋(生产日期:2023-2-5),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七里河区贝多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兰州浩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城五零四奶油味雪糕(生产日期:2022-7-6),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七里河区贝多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兰州浩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城金城五零四巧克力味雪糕(生产日期:2022-7-6),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天水杨师傅清真糕点坊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点心(生产日期:2023-2-28),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庄浪县慧明粉条店销售的,韭叶粉(生产日期:2023-2-28),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定西市安定区味美源调料店销售的,标称白银市香百鲜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袍排骨炖肉泡菜(生产日期:2023-1-12),经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白银市香百鲜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
靖远县金裕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天水街泉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街泉庄手工一级香醋(生产日期:2022-4-25),其中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附件: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2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日期:202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