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蒲江县朝阳湖镇佶成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三角峰鱼(淡水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蒲江县朝阳湖镇佶成日用品经营部抽取了1批次三角峰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3-03-09)。经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1日对蒲江县朝阳湖镇佶成日用品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已查明其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三角峰鱼(淡水鱼)10公斤,货值金额3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蒲江县朝阳湖镇佶成日用品经营部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日期:202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