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目的
为了降低食物中的盐和糖,香港特别行政区委员会、食物及卫生局以及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于2017年共同推出自愿性质的《预先包装食品“盐/糖”标签计划》,让消费者容易辨认“低盐”“低糖”的产品,从而作出有依据的决定,并希望通过计划鼓励业界提供更多“低盐”“低糖”的产品供消费者选择。
02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低盐”“无盐”“低糖”“无糖”
香港推行自愿性质的《预先包装食品“盐/糖”标签计划》。符合《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中关于“低盐”“无盐”“低糖”“无糖”定义的预先包装食品,就可以在食品包装的醒目位置标示“低盐”“无盐”“低糖”“无糖”标识。标示标签样式包括两种语言(中文、英文)或中英双语及彩色和黑白两个版本。企业可自行决定标签大小,但应清晰及易读。可在食物包装的醒目位置印上或加上标签。
03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适用范围
适用于任何符合《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下“低盐”“无盐”“低糖”“无糖”定义的预先包装食品,详见表1。
企业自愿参与,无需审批,只需要提交相关通知书至香港食物安全中心。
表1 “低盐”“无盐”“低糖”“无糖”的阈值要求
营养素 | 声称描述 | 条件 |
钠(盐) | 低 | 该食物(不论是固体或液体)每100克或100毫升食物含不超过0.12克钠。 |
无 | 该食物(不论是固体或液体)每100克或100毫升食物含不超过0.005克钠。 | |
糖 | 低 | 该食物是固体食物,且每100克食物含不超过5克糖。或 该食物是液体食物,且每100毫升食物含不超过5克糖。 |
无 | 该食物是固体食物,且每100克食物含不超过0.5克糖。或 该食物是液体食物,且每100毫升食物含不超过0.5克糖。 |
04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产品标签示例
一套四款:低盐、无盐、低糖、无糖。
三款语言文字:中文、英文、双语。
备有彩色和黑白版本。
具体标签样式如下:
彩色版本-双语、中文、英文
黑白版本-双语、中文、英文
相关产品标签展示:
小结
总的来说,FOP是一个全球性的食品标识要求,旨在帮助消费者选择健康的食品,提供关于食物的整体营养价值和营养成分信息。目前,全球已有超过40个国家/地区推行了FOP,其中包括欧盟、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地区。虽然不同国家/地区的标识要求有所不同,但都在不断完善和改进中。食品伙伴网将会继续介绍各国/地区关于FOP标识的相关要求及修订情况,供行业参考。
日期:202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