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7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583号)》涉及我省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新城分店经营的活鲈鱼。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检测机构抽检的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新城分店经营的“活鲈鱼”(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5日)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经查,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新城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新城分店作出责令整改并进行教育,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穗云市监不罚〔2023〕18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日期:202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