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共电子报》报道,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局表示,该局已收到中国海关总署 (GACC)关于对中国出口红薯的越南企业的在线检查结果的通知。
据此,越南70个红薯种植专区和13家红薯包装商已获准对中国出口红薯。这将成为重要的助推器,为增加越南对这一潜在市场的农产品出口总额做出贡献。
植物保护局局长黄忠表示,2022年11月9日,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国海关总署(GACC)签署了关于越南出口中国红薯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作为引导植物检疫手续和谈判开放农产市场的枢纽机关,议定书签署之后,该局已同中国海关总署积极配合,做好出口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引导国内各地方开展宣传活动,确保红薯生产活动安全有序且可持续发展。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局也制定好向中国出口首批红薯集装箱的方案。黄忠强调,要确保出口中国的红薯具备植物检疫证书和有关产地和包装商的相关信息,同时满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特别是,不感染中方关注的病虫害。
目前,越南全国红薯种植面积约达10万公顷,年产量为120万至130万吨。可见,越南红薯产量充足且可供出口。(完)
日期:202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