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六月三十日)公布上月食物安全报告和肉类含防腐剂二氧化硫的检测结果。
五月份食物安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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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上月完成约一万零七百个食物样本的检测,除较早前公布一个咸肉糭样本含有不准在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剂硼酸外,一个预先包装曲奇样本亦未能通过检测,整体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中心发言人表示,中心对约四千四百个食物样本进行化学检测,约一千二百个样本作微生物检测,及余下五千二百个样本(包括从日本进口食品中抽取的约四千九百个样本)作辐射水平检测。微生物检测包括致病原及衞生情况指标,化学检测则包括除害剂、防腐剂、金属杂质、染色料、兽药残余及塑化剂等。
检测样本包括约二千七百个蔬菜、水果及其制品样本;约八百个肉类、家禽及其制品样本;约一千五百个水产及其制品样本;约一千一百个奶类、奶类制品及冰冻甜点样本;约六百个谷类及谷类制品样本;及约四千个其他类别的食物样本。
发言人说:「检测结果显示,除上述的一个咸肉糭样本不合格外,一个预先包装曲奇样本按食物中脂肪的重量计算,含有百万分之五十三的抗氧化剂『特丁基对苯二酚』。虽然含量没有超出法例上限的百万分之二百,但样本未有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在包装上标示所含的添加剂。」
他续说:「中心已跟进不合格的样本,包括通知涉事商户有关化验结果、指令有关店铺停售有问题食品,及追查有关食物的来源。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考虑提出检控。」
此外,中心留意到媒体近日指有外地食物业界将停止在饮料使用「溴化植物油」(一种已被多国禁止、但北美国家仍在饮料中使用的食物添加剂),遂于今年五月和六月从不同零售商抽检了二十五个来自北美地区的饮料样本作测试,发现其中一个样本标明含有「溴化植物油」,化验结果显示其含量为百万分之零点九。中心获悉现时该饮料产品没有在市面出售。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考虑提出检控。
现时美国及加拿大准许有限度使用「溴化植物油」(饮料内的最高容许限值为百万分之十五),但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衞生组织食物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一九七○年已对「溴化植物油」的食用安全作出评估,认为它不应被用作食物添加剂。
发言人说:「中心同意专家委员会的评估,提醒业界不应在本港食物中使用溴化植物油。中心亦会继续对有关事件保持警觉。」
他提醒业界应向可靠的供应商采购食物、确保其提供的食物适宜供人食用和符合法例要求。此外,必须遵从《食物安全条例》的要求,保存良好的记录制度,以便在有需要时追查食物来源。他建议消费者光顾可靠的商铺及保持均衡饮食,以减低风险。
肉类添加二氧化硫的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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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今年继续就肉类添加防腐剂二氧化硫的情况进行专项食品调查,从新鲜粮食店及街市肉档抽取牛肉、猪肉及羊肉样本作化验,抽取样本的地点包括曾被检出在肉类添加二氧化硫的肉档。
发言人说:「有关的专项调查分阶段进行。上半年完成检测的二百五十五个肉类样本中,除较早前公布的一个鲜牛肉和一个鲜猪肉样本检出不可在新鲜肉类中使用的二氧化硫外,其余全部通过检测,整体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九。是项专项食品调查中其他样本的结果会适时另行公布。」
二氧化硫经常用于干果、腌菜和经加工处理的肉制品如香肠及汉堡扒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中,但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二氧化硫不得用于新鲜或冰鲜肉类。然而,个别贩商为使肉类的色泽更鲜明,会违法在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这种防腐剂属低毒性,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
发言人提醒业界要遵守法例规定,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中的规定,亦不可在新鲜或冰鲜肉类使用二氧化硫。
售卖含有二氧化硫的新鲜或冰鲜肉类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食环署亦会按「违例记分制」,暂时吊销或取消有关的新鲜粮食店牌照作处分。违例者如属公众街市档户,食环署亦可按现行机制终止该摊档的租约。
发言人建议市民向可靠的街市档或新鲜粮食店购买食品,切勿购买或进食颜色异常鲜红的肉类,同时需注意均衡饮食,因为偏食可引致营养不良或摄取过多的化学物。
日期:201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