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3月至9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两专一单、虚假宣传”专项检查,计划覆盖我区全部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聚焦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品种,主要对三方面内容开展检查。
开展“两专”检查。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场所是否设立专柜或专区,特殊食品是否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特殊食品“专有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开展“一单”检查。检查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是否张贴规范管理清单,根据经营类别的不同分别张贴《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管理清单》《内蒙古自治区保健食品销售经营环节规范管理清单》。同时对专柜或专区的相关提示、警示内容进行检查。
开展“虚假宣传”检查。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是否销售来源不明或假冒的特殊食品、经营场所是否有产品虚假宣传广告或夸大宣传资料,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明示或暗示产品有治疗作用。除以上内容外,同时检查保健食品是否过度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存在“母乳化”宣传,抽检可疑产品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非法添加等行为。
目前,该项工作持续进行中。
来源:特殊食品处
日期:2023-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