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桂林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一),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二:诚实守信经营是根本
虚假宣传卖货终被罚
2022年6月22日上午,消费者李先生来到叠彩区消协分会投诉,称其当天在桂林市叠彩区某食品商行举办的产品推销会上接到当事人发放的宣传单,上面印有“主营央视上榜品牌xx羊奶粉,现做大力推广宣传,让更多55岁以上中老年群体了解本店,开展免费领取礼品活动”等字样内容。特来投诉,怀疑该宣传构成虚假广告,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
次日,由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为达到促销“畅培优冠缇高钙配方羊奶粉”等相关产品的目的,自2022年6月12日起,通过雇人向中老年人发放印制有“央视上榜品牌”内容的产品广告宣传单,并在经营场所展示印制有“CCTV上榜品牌”内容的牌匾,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品牌授予证书。于是,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立案查处。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所指的虚假广告行为。
2022年7月12日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其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提示:
由于此类促销商品发布涉老违法广告的时间节点,常常选在人多、监管部门休息的周末,不容易被发现,直到其行为被消费者投诉才被查处。好在此案中,消费者李先生比较谨慎,他没有购物,直接向相关部门举报,执法部门及时查处,避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桂林市消协叠彩分会提供
案例四:面包里吃出异物
经调解化解纠纷
2022年8月13日中午,消费者倪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一个价值5元的面包,在店里食用时吃了一半发现该面包内有异物,于是第一时间与该店协商,但一直协商未果。遂于8月16日致电桂林市消协秀峰分会甲山投诉站投诉,要求商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赔偿。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向当时在场的店员询问事发情况,并联系售后负责人进行约谈。经查,投诉内容属实。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证据以及店员的证词,经组织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人同意支付一千元赔偿金。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当发现食品存在异物时,尽快与商家联系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及时保留证据,必要时,应留样到质检部门进行检测,以便后续进行消费维权。
桂林市消协秀峰分会提供
日期:202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