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在我省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有机姜黄粉”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有机姜黄粉。被抽样单位名称:时再良品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兴化市东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09-06。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菌落总数、霉菌。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免于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固市监不罚〔2023〕005号。
二、1批次“胡萝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胡萝卜。被抽样单位:石家庄市栾城区商博瑞百货商厦有限公司。购进日期:2022-12-11。不合格项目:甲拌磷。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免于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石不罚〔2022〕13012423000002号。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通过追溯调查对责任商家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日期: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