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的消费生活越来越丰富,遇到的消费维权问题越来越复杂,为传播理性消费理念,生动呈现消费领域的法律风险,精准贴切提供维权指南,上海闵行法院特推出法治消费维权系列小剧场——法眼看消费,用法律审视消费,用法律护航消费,力争通过系列推文守护消费品质、净化消费环境。
本期主题:奶茶中喝出异物可以主张精神赔偿吗?
案件背景
一杯给人留下心理阴影的奶茶
2022年7月26日,网友小何通过某外卖APP在某奶茶店购买了一杯杨枝甘露饮品。拿到饮品后,小何一边吹着空调,一边享受着杨枝甘露带来的夏日份限定快乐。突然,小何觉得吸得十分费力,猛吸之后感觉吃到很奇怪的东西,她用手从口中取出一看,赶紧尖叫甩掉,慌忙擦嘴,觉得十分恶心。原来,小何嘴里的不是别的,而是一整只壁虎。恶心难忍的小何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于是第一时间来到奶茶店找说法。
提出问题
侵害了什么权益,该如何维护?
奶茶喝到壁虎应该如何维权?
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法官释法
裁判结果及法条链接
消费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呢?根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形中,经营者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1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
2 受损害的是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的人身权益。这里的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等。
3 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偶尔遭受的痛苦和不高兴等不良精神状态不能认为是严重精神损害,不能据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本案中,何小姐在奶茶中喝出异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造成身体损害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造成实际身体损害,但喝到异物也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如要求商家退款,按照奶茶价格赔偿等。但喝到异物并不属于经营者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故何小姐无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消费小贴士
奶茶消费属日常,收到货物要检查;
包装封闭需完整,饮用过程须留心。
产品异常及保存,质量问题须赔偿;
精神赔偿有标准,沟通斡旋维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2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