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控、严管食品安全风险,提升包头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助力包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精心谋划、多措并举,全力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落地见效。
一是精细组织,明确目标任务
高位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围绕“今年打基础、明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不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深化举措,健全责任体系
为企业提供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守则、食品销售(含特殊食品)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食安人员任命书、检查记录等参考模板,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到人、责任到人、管理到人,全力推动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三是夯实基础,推动责任落实
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深入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和监督检查,认真听取企业食品经营主体落实情况,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入驻风控平台并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要求。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全市食品经营企业已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19人、食品安全员253人,特殊食品销售企业已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6人,食品安全员764人,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情况已通过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示。
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健全体系、配齐人员、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建立档案、强化考核等措施,着力推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落地见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稿件来源: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日期:2023-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