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蜂产品、糕点、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共14大类,合计416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12批次。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
表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x
表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2.风险提示.doc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
日期:202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