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泸市监标技[2021]918号)文件要求,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研究起草了《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 第1部分:通则(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03月22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程璐璐;联系电话:13282831197;电子邮箱:1581943801@qq.com。
附件:1. 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1部分:通则(征求意见稿).pdf
2. 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 1 部分)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材料).pdf
3. 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
2023年02月20日
日期:202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