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5日,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发布G/TBT/N/CAN/412通报,颁布备忘录2013-03:关于兽用生物制品需使用双语标签的规定。该规定旨在修改动物卫生法规134(3)的内容,要求进口到加拿大境内用于销售、广告或代销的兽用生物制品标签必须使用英语和法语两种语言,以便让加拿大民众可选择两种官方语言充分了解与健康和安全有关的相关信息。但对于目前进口用于科研或突发事件用的无照兽用生物制品仍维持豁免。该规定也已于SPS协定中公布,并将于2016年6月批准和生效,最后评议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5日。
日期:201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