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等12类食品1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53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湖州市喜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湖州双林浙北大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湖州浙北大厦超市有限公司米兰店销售的年糕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湖州市喜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德清县、吴兴区、南浔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不合格项目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xls
3.食品抽检合格.xls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日期:202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