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瑞延京味(北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石锅烤肉)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46790元。
2. 北京泽琦餐饮有限公司(破店肥哈·烧烤)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006元。
3.北京中业兴涛经贸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永华食光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环境脏乱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琦特餐饮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 北京香辣居餐饮有限公司(明洞阿姨)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北京金港腾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8.北京吾咖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9.北京金百佳餐饮有限公司(八方壹家金碗勺东北菜)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厨房垃圾桶未及时加盖的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日期:2023-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