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守护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一、主体责任要落实
(一)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对照《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河南省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逐条逐项进行全方位自查整改,严把从业人员管理关、原辅材料购进质量安全关、加工制作过程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环境卫生控制关、分餐配送关,及时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返校师生营造安全放心的用餐环境。
(二)校园周边餐饮店、小经营店和小卖部要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包装破损、标签标示不明、超过保质期等不能再食用的食材和食品,自觉守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力促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加强送餐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
二、用餐订餐要留心
(一)尽量在家或在学校食堂用餐。保持健康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平衡膳食,多食用富含膳食纤维和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一旦发现食物性状、颜色发生霉变或超过保质期,要立即停止食用。尽量不食用生冷食品等不利于身体健康的高风险食品,不食用无证摊贩售卖的或来历不明、无标签标示、超过保质期或已经霉变的食品。家中制作餐食一要确认食材新鲜无变质,二要清洗干净再使用,三要烧熟煮透再食用。
(二)需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且加工制作、用餐环境好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或街边小摊就餐。
(三)网络订餐时要尽量选择距离近、证照全、口碑好的入网餐饮单位订餐,收到后要认真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食物是否新鲜,并尽快食用。
三、出现问题要重视
就餐后若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保存好消费凭据、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稿源: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处
日期:2023-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