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3类食品79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78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市北碚区李勤一家人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大渡口商都超市销售的牛蛙(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两江新区开饭了餐饮店使用的汤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垫江县誉哆哆副食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噻虫嗪、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五)重庆市奉节县斌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夔蓝液蓝莓酒(配制酒),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重庆市奉节县斌旗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江北区王炸米线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自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江津区豪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吕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嫩豇豆,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豪泰食品经营部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九龙坡区西城天街分公司销售的、来自重庆叶子花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土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重庆市春之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美人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两江新区财鑫富餐馆使用的水杯(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一)綦江区刘德鑫超市销售的、标称内江金蓝威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麦王啤酒,原麦汁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二)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沙坪坝区泉景三路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三)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沙坪坝区泉景三路分公司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四)万州区安庆路向光菊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万州区九台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鱼背山洞藏原浆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五)永川区优佳盛百货超市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六)渝北区舰之王紫同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桂林庆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缤纷水果藕粉,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七)云阳县胖妹粮油店销售的干山药,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八)长寿区凤城街道陶康馒头店加工自制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九)长寿区凤城街道陶康馒头店加工自制的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苏杭时代(重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一)苏杭时代(重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朝天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4.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9日
日期: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