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16类食品6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3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兽药残留超标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
嵊州市鹿山街道孟顺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绍兴万鸿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柯桥区、嵊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县局市场监管部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产品抽检合格-230103.xls
2.产品抽检不合格-230103.xlsx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30103.doc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日期:202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