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加强对节令性食品安全的监测,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食用油、食用农产品等14大类食品11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日期:202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