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牢节日食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元旦市场秩序,中江县市场监管局践行“强监管,保安全,护民生,促发展”的执法理念,务实开展了“春雷行动2023”,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2023年1月1日,中江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在中江县柏树乡综合市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张某猪肉销售摊位上销售的鲜猪肉无“检疫检讫印章”,其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所销售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初步核实,张某所销售的5头猪的猪肉约800市斤均未经检疫。张某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禁止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张某所销售的猪肉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中江县市场监管局 李瑞山)
日期:202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