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及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7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908批次,经检验发现31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不合格发现率为3.41%。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张子俊菜档销售的长豆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禅城区醉探果蔬档销售的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三水区缪卓毅农副产品经销店销售的青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陈启洁蔬菜店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南海区高渊超蔬菜档销售的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佛山市禅城区岑高松瓜菜档销售的白菜仔,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同时该档口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佛山市禅城区大镇徐记蔬菜档销售的韭菜心,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章清娥蔬菜档销售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佛山市禅城区阮海媚蔬菜档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佛山市禅城区俊禄源蔬菜档销售的山东肉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佛山市高明区优之良水果店销售的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佛山市禅城区张子杰水果店销售的蜜橘(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黄厚荣水产品档销售的冬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禅城区俊禄源蔬菜档销售的高明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章清娥蔬菜档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黄厚荣水产品档销售的九节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同时该档口销售的沙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高明区容秀钧海鲜档销售的沙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敬老院食堂提供的麦香包(自制)(经核实为外购食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南海区九如城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馒头和包子(豆沙包)(经核实为外购食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非法添加物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籽籽芽豆芽档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禅城区张姨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理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庞丽杂货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禅城区其恒干货店销售的五沙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微生物污染及其他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茂山兄弟餐厅制作销售的希灵鱼刺身、三文鱼腩刺身和大八爪刺身,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同时该单位制作销售的北极贝刺身,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顺德区富鼎香餐饮店使用的由该店自行清洗消毒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结合本次抽检情况,有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预包装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签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三无”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批次的预包装产品。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择损伤、颜色、形态和气味异常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残留的基础方法。外出或食堂就餐时留意观察餐饮具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专项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专项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0日
日期:202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