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以长寿著称,65岁及以上的老龄化人口不断增加,有研究显示,到2025年日本65岁以上人群将达到日本总人口的30%以上。日本人也很有健康意识,意识到包括健康饮食习惯在内的平衡饮食和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性。然而在日本,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仍然很高,几乎与癌症死亡率相同,因为西方化的饮食方式带来了更高的心血管疾病、肥胖、糖尿病和高血压的风险。因此日本厚生省在1991年制定了“特定保健用途食品(或特定保健食品简称FOSHU)”作为“功能食品”的监管体系。
日本特定保健食品发展情况
日本特定保健食品法规出台后,根据消费者需求,功能食品的数量不断增加,如下图所示,截至2020年,日本特定保健食品(FOSHU)实际获得许可的产品数量共有1071个,由150家企业持有。从1997年至2017年销售数据来看,2007年特定保健食品产品的净销售额最高,达到了60亿美元(110日元/美元)。一半的健康声称与使用益生菌乳酸菌、低聚糖和膳食纤维改善肠道健康有关,大约20%的产品与降低血液中甘油三酯有关的健康声称,另外20%产品与高血压、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血糖、蛀牙和矿物质吸收有关。
日本2007年后特定保健食品市场增速逐渐放缓,特定保健食品产品市场几乎饱和。造成特定保健食品市场下降的原因可能是:
1、在临床研究中很难在健康志愿者中表现出明显的效果;
2、从批准到注册时间过长,对额外的要求过多;
3、功能有限,难以应对越来越多的功能诉求,无法满足创新需求;
4、难以平衡研究成本与利润。
日本推出具有功能声称的食品
为了克服功能食品市场萎缩,日本2001年引入营养机能食品(FNHC),此类产品成分及用量需使用经过科学认证的营养成分,产品可以直接上市销售,类似国内备案制保健食品。后续日本在美国已经建立的《膳食补充剂健康和教育法》(DSHEA法案全称Dietary 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新的功能监管体系,DSHEA于1994年在美国被通过,由美国FDA执行。该法案列出了几百种“例外”的物质,这些物质在功能上属于膳食补充剂,但是因为“安全性高”而不受这个法案的调控,列入该名单的物质,要么经过了“具有充分科学背景的专家”的安全审查,要么“经过长期使用,认为没有安全性问题”,作为对具有健康益处的补充剂的监管体系,日本在DSHEA的基础上于2015年建立了“具有功能声称的食品”(功能性标示食品,简称FFC)的新制度,制度出台后,许多新功能食品被开发出来。
与日本特定保健食品相比,日本功能性标示食品具有以下优势:
1、产品上市前不需要政府对产品进行审查(企业需要再消费者事务局官网发布FFC申请档案),企业对内容负责,产品上市后不合格产品将会让其撤销。消费者可以获得具有科学证据的FFC功效和安全信息,降低了市场的准入门槛,并且规范了市场发展,促进了更多中小企业入局。
2、功能性标示食品的健康声称更加广泛,功能声称由特定保健食品的七大类扩展到二十大类,极大的增加了覆盖人群与功能,产品形态也更多样化,增加了功能性标示食品更多产品创新可能。
3、功能性标示食品的健康声称更加灵活,类似特定保健食品食品中“钙吸收”的声明在FFC食品中可以类似“骨骼健康”或“膝关节健康”这样对消费者来说更具吸引力,除此之外,FFC食品功能不仅涉及特定保健食品食品中的健康声称,还设计其它健康声称,例如皮肤健康、眼睛健康、精神压力、记忆力、睡眠、骨骼健康、疲劳等其他功能声称。这样消费者更易理解的功能声称使得企业与消费者沟通成本降低,使得消费者更易主动理解购买产品。
4、功能性标示食品的产品无需行政审批和强制做临床试验,可以用数据库中已发表的论文作为科学依据,并且产品上市周期短,加快了企业新品开发进度,降低了企业推出产品的风险,降低了企业进入门槛,有利于激发企业入局和创新的积极性。
功能性标示食品(FFC)在特定保健食品食品市场饱和背景下推出,该制度的出台,激发了企业开发新产品的热情,刺激了经济增长。政策的放开使功能性标示食品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18年功能性标示食品产品市场总额达到80亿美元。
但同样在轻监管模式下,功能性标示食品也问题诸多。由于产品上市前不需要政府对产品进行审查,入行门槛低,导致功能性标示食品上市周期快,产品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产品溢价能力弱。并且由于可以用数据库中已发表的论文作为科学依据,导致有利益冲突科学依据或有互相矛盾科学依据被用作产品依据。活性成分量与研究不足问题,导致功能性标示食品同种原料不同功能,日本没有综合的信息管理系统来管理每一种功能成分的科学证据。此外,当前功能性标示食品进?的系统评价在方法和报告方面质量普遍较差,需要进一步解决其监管问题。
根据来源:艾瑞咨询《中国保健食品及功能性食品行业研究报告》显示,日本2019年,60%的功能性标示食品产品仍在销售,8%已停产,30%甚至没有成功进入市场;截至2020年3月,在所有认证的功能性标示食品中,上市销售的只有1374个,约占46.5%;已有253个功能性标示食品产品被撤回,约占同期向消费者事务厅通报功能性标示食品的8.5%。
虽然轻监管模式下功能性标示食品出现了诸多问题,但是对大多数日本消费者来说,依旧希望通过均衡的生活方式,包括均衡的食物摄入和持续的运动来保持他们的健康,而不是通过药物。因此,在日本功能性标示食品的诸多优势将会成为日本功能食品市场主流。
虽然中国无功能食品定义,根据食品《食品安全法》定义,国内特殊食品只有保健食品,但是中国功能食品市场发展已初具雏形,国内功能食品概念基本来源于日本等国,日本的管理模式更加细化的同时加强企业自主规范生产的责任,在中国国内功能食品标准、法规等欠缺的情况下,更需要借鉴国外经验,为中国功能食品发展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法。促进中国特色严谨科学循证充分的功能性食品发展。
[1] Iwatani S , Yamamoto N . Functional food products in Japan:A review[J]. 食品科学与人类健康(英文), 2019, 8(2):6.
[2] 《中国保健食品及功能性食品行业研究报告》—艾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