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1类食品8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3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大足区御墅临枫火锅餐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杯子),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庆市涪陵区董家湾稻香路108号1-8号汤清静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查氏岚马酒业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生产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市江北区福佑路40号附15号-1金色年华菜市场罗婷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庆喜来樱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鳗握寿司,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开州区吉布鲁餐饮店使用的消毒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六)两江新区展航优选生活超市销售的二荆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南川区互帮副食商行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八)綦江区美郡新购生活超市销售的辣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商场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铜梁区集市火锅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万州区阔龙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二仙洞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仙洞藏酒(洞府金樽),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二)重庆市谦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三)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巫溪商都店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四)开州区牛牛餐饮店使用的消毒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五)秀山县万云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万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六)重庆昌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七)云阳县小罗土杂店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八)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武隆区南城中央广场分公司销售的猪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九)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阅游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渝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日期:202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