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27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724号)涉及我省2宗案件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州市南沙区李塘艳珍菜档经营的长豆角(豇豆)
(一)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检测机构抽检的广州市南沙区李塘艳珍菜档销售的“长豆角(豇豆)”(生产日期:2022年12月9日),其中倍硫磷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州市南沙区李塘艳珍菜档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州市南沙区李塘艳珍菜档共购进上述“长豆角(豇豆)”2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南沙区李塘艳珍菜档进行立案调查。
二、深圳市南山区启富蔬菜经营部经营的豇豆
(一)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检测机构抽检的深圳市南山区启富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7日),其中克百威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向深圳市南山区启富蔬菜经营部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深圳市南山区启富蔬菜经营部共购进上述“豇豆”14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对深圳市南山区启富蔬菜经营部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日期:2023-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