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022年月饼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1号〕,涉及我省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五仁月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2000000806030286的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火腿五仁月饼,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为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标识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1、生产企业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90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销85公斤,其中留样2公斤,成品检验3公斤。该公司已对生产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1360元,并处罚50000元整。
2、经营企业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的调查。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5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免于处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日期:2023-01-13